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穗人评中心函〔2007〕2号

关于我市2007年轻工、冶金、电力等十个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今年,我中心继续负责广州市轻工、冶金、地下铁道、电力、建材、橡胶、港口航道、港口机电等10个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根据广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7〕13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人员,请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职称评审”专栏查询有关申报、评审资料及动态。
    二、受理专业范围及时间:  

评委会名称

专业组范围

受理时间

广州市建材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建筑材料、建材化工、木材加工专业, 建材电气专业,建材机械专业。

81520

广州市橡胶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橡胶工艺专业,橡胶电气专业,橡胶机械专业。

广州市港口机电、船舶维修、管理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港口机械专业,港口电气专业,港口船舶专业,港口管理专业。

82024

 

广州市港口航道水工、土建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港口土建专业,港口航道水工专业。

广州市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热能机械专业,热工化学专业,电气专业。

82731

广州市地下铁道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铁道机车、车辆动力及建筑机械专业,铁道运输、电气通信、信号、自动化专业,土木建筑专业,环控设备专业,预概算、情报专业,科技管理、施工管理专业。

82731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冶金建筑专业,冶金电气自动化专业,冶金机械专业,金属压力加工专业,金属冶炼及理化分析专业,冶金焦化与热能工程专业。

937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冶金电气专业,钢铁冶金专业,有色金属冶炼专业,冶金机械专业,冶金自动化专业,冶金建筑专业,焦化燃气与化工专业,热能工程专业,金属压力加工专业,理化分析专业。

937

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食品专业,轻工机械、轻工电气专业,日用化工、造纸专业。

91014

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食品专业,轻工机械、轻工电气(电器)专业,日用化工、造纸专业。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按照我市现行评审规定,凡省外流动到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报原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原件及其他有关申报原始材料;
    (二) 原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我省现行评审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有关材料(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整理不能超出(一)的内容、范围和时段);
    (四) 政府人事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部队安置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适用省外调入和部队安置人员)。
    四、学历(学位)鉴定要求: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或评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供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人事关系或户口不在我市的;
    (二)人事关系、户口均在我市,但未通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
    五、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请报广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秀大厦1楼)审核。
    六、评审收费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穗价〔2006〕245号)精神,申报高级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申报中级450元。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联系人:马宗英、陈雪微,联系电话:83544599)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审△ 通知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20078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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