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粤人发〔2007〕356号),现将我市参加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划定的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按上述标准,广州市参加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合格人数363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考试结果通知考生,并于即日起至2008年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广州市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83543605-214,电子邮箱:gzexam@163.com)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安全 资格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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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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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