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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的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用人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附件一)。 二、应聘职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幼儿园园长1名。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聘职位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高级教师资格证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幼儿园园长或小学校长上岗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3、在教学行政管理岗位上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对广州文化、社会、教育发展现状有一定的了解;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6、符合市有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2010年8月至10月。 8月9日起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招聘公告: 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 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信息网:http://www.xwgd.gov.cn/xggd/jsp/comm/index.jsp; 8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时至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30时,在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接受网上报名; 8月23日至8月26日下午17:00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8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00时至8月30日中午12:00时,考生缴费;9月7日中午12:00时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11日,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教学能力测试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月24日,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即日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9月27日起,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名单; 9月29日至9月30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者进行体检; 10月8日至10月11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0月27日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3、报名时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时至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30时。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00时。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本系统一个职位。应聘者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进入笔试。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0年7月15日。 5、缴纳费用: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需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9月7日中午12:00时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广州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将于9月24日后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测试、备课、试教等。教学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的总成绩,按拟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类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测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考官组在应聘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应聘者宣布面试成绩,并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考场均设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吉祥路58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参加应聘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办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医院建议复查、复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前往复查、复检,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应聘者自收到体检合格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考核。 2、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考核材料: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政审有关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符合应聘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8096,投诉电话:2833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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