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1号)精神,2008年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9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起至7月4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联系电话:83543605-217,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方式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2]419号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2.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附件:1.报考条件 2.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3.注册工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4.报名发证登记表 5.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6.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7.报名情况汇总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报考条件 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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