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人 事 局

文件


穗人发〔2008〕82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财政局,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8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在省人事厅、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人事局、财政局共同负责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华利路61号,电话:38923586),负责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等具体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0862372(非工作日照常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财政校区),地址: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电话:8359438783496107

四、报名程序和资料

凡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以供核查,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2张。

五、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根据非税收入收费有关规定及方便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今年统一采用报名现场刷银行卡(银联)缴费方式,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银行卡(银联)。

六、考试用书征订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2008》。为方便考生考前系统学习,我市将组织征订,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预订。

七、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请于20088588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为严肃考纪考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规定,各有关单位必须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即使参加考试且成绩通过的,亦不予发证。

 

附件: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考区代码:                    报名序号:

 
 

 

填表说明:

1. 广州考区代码为01

    2. “报名序号”由报名经办人填写,0001自小至大按顺序编排;

    3. “毕业时间”、“资格取得时间”和“出生日期”中的年份只填写后两位数,月份要填写两位数,例如:“19885”填写为“8805”;

    4. “单位性质”在相应选项的括号内打“”。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  考评结合 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6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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