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各类资格证书(属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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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在地级以上市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原资格证书的报纸原件(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考试年度及证书编号)两张;  
    2、个人申请书(将遗失的原因、过程详细地书写出来,申请人亲笔签名); 
    3、单位证明; 
    4、已存入个人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一份;  
    5、填写一式二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从广州考试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6、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7、近期大一寸相片1张;  
注意: 1、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级别为“会计员”的不予办理。
       2、遗失补发证书原则上每季度向上级申报一次,上级有关部门再按办理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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